广州南沙2023年最新10条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广州南沙目前根据国家税务局通知及安排,设立了多个优惠税收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轻企业运营成本,让中小微企业更好地发展壮大,特推出了多条优惠税收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广州南沙2023年最新10条税收优惠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2023.1.1-2023.12.31)
月销售额10万(季度销售额30万)以下,开具普通发票,免交增值税。
2、小型微利企业(2023.1.1-2024.12.31)
小微企业所得税利润300万以下的实际所得税都是5%。
3、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2022.1.1-2024.12.31)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器具(2018.1.1-2023.12.31)
新购进的设备、器具 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人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5、个体户(截至:2024.12.31)
年应纳税额在100万以下的部分,减半征收个税所得税。
6、企业(截至:202712.31)
残保金:在职人数30人以下免征,安排残疾人比例1%以上减半,比例1%以下按照90%征收。
7、高新企业(长期)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
8、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20231.1-202312.3)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9、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2023.1.1-2023.12.31)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10、有员工的单位和个体(截至:2023.12.31)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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