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南沙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一、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
(1)在广州市南沙区实际从事与文化领域密切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制度健全的经营主体及相关产业人才。
(2)在南沙举办高品质演唱会、音乐节、商业体育赛事(含电竞)等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
2、人数计算:累计售票总人数必须是同一主办单位在同一售票期间,举办的同一个或同一组艺人演出所售出的门票总数。如一次性举办多场演出,每场间隔时间不超过8天。
3、该政策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4、政策叠加:申请获得本措施资金支持的事项或项目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二、政策内容:
1、演艺赛事奖励:(针对大型活动主办单位,按售票人数给予一次性奖励)
(1)大型演唱会/商业体育赛事:
①南沙体育馆:售票人数5千-1万人,奖励10万元;1万-2万人,奖励15万元;2万-3万人,奖励20万元;3万人以上,奖励30万元。
②南沙体育场:售票人数3万-5万人,奖励100万元;5万-9万人,奖励200万元;9万人以上,奖励300万元。
③大型音乐节:售票人数3万-6万人,奖励50万元;6万-10万人,奖励100万元;10万人以上,奖励150万元。
(2)首演加码:对在体育场举办的省内首场专场演出,且售票人数不低于3万人的,在分级奖励基础上额外给予50%的一次性奖励。例如,一场符合首演条件的体育场演唱会,若基础奖励为300万元,叠加后最高可获得450万元支持。
(3)票务平台支持:对年度票务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平台企业,按研发投入的15%或票务营业收入的1%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2、文创与消费空间:
(1)文创产品:对销售额排名前十的文创产品,按销售额的5%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2)消费空间:
①鼓励利用存量资源打造新型文体综合体,投入运营后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②对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演艺、文化、非遗、体育消费新空间,给予10万元奖励。
3、影视产业支持:
(1)内容创作:对讲好南沙故事且有较大影响力的内容给予10万元奖励。
(2)后期制作:对后期制作费用符合要求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3)购播交易:对购播交易额符合要求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4)重大项目:对影视产业项目参照省级补贴标准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配套支持。
4、文旅项目建设:对在南沙投资新建或扩建的世界级主题公园、重要景区项目,符合市级文旅专项资金要求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5、人才支持:
(1)对到南沙从事内容创作的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3-15天)、最高800元交通补贴。
(2)对新引进落户南沙的内容创作人才给予每月最高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30个月)、购房补贴(每套3万元)及人才公寓优惠。
三、南沙区的演艺补贴申请流程主要分为活动备案和补贴申报两个阶段,具体如下:
1、活动备案:(演出前,主办单位需提前进行备案)
(1)备案时间:至少在活动开展前14日。
(2)备案方式:通过线上系统申请办理活动备案,取得备案确认后方可举办活动。
2、补贴申报(演出后,主办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申请补贴)
(1)申报方式:通过“@南沙人才服务平台”或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线上集中申报。
(2)申报材料:通常包括《申报书》、活动备案确认文件、售票数据证明、第三方审计报告(用于核定实际支出)等。
(3)审核流程:材料提交后,由南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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