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与新公司法最主要的差别是什么?
2023年《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较于2018年《公司法》(以下简称“旧公司法”),进行了一次全面而深刻的修订。
一、新旧公司法的对比差异化:
1、新旧公司法注册资本的区别:
(1)认缴制,出资期限无强制限制;
(2)5年内缴足。
说明:防止无限期认缴,促进资本实化。
2、新旧公司法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1)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2)增加股权、债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财产。
说明:出资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3、新旧公司法的法定代表人:
(1)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2)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明确辞任规则和公司追偿权。
说明:强调法定代表人需实质履职,避免“挂名”现象。
4、新旧公司法的公司经营结构:
(1)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需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2)允许小规模公司只设一名董事或监事(可不设监事会);可设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
说明:治理结构更加灵活,降低中小企业治理成本。
5、新旧公司法的股东权利与义务:
(1)股东知情权限于查阅公司章程、会议记录、财务报告等;
(2)扩大股东知情权,允许查阅会计凭证;控股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连带责任。
说明:强化中小股东保护,规范控股股东行为。
6、新旧公司法的公司社会责任(CSR) :
(1)未明确提及;
(2)首次明确公司需考虑职工、消费者、生态环境等利益,鼓励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说明:引导公司关注可持续发展。
7、公司退出机制:
(1)注销程序相对复杂;
(2)完善简易注销程序,明确强制注销情形;清算义务人调整为董事。
说明:市场退出机制更完善,程序更简便。
二、新旧公司法对比说明:
1、关于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的5年实缴期限也适用于新法施行前已设立、但出资期限超过新法规定期限的存量公司。这些公司需要逐步调整至新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或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其及时调整。
2、关于股东出资责任:新公司法引入了股东失权制度和出资加速到期制度。如果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公司可以进行催缴并给予宽限期,宽限期届满仍未缴纳的,公司可以通知其丧失未缴纳出资部分的股权。当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公司或已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3、关于电子化与公示:新公司法明确支持电子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和表决,并强化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作用,要求公司公示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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